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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内监委、各专委会、法律援助服务部、机关各部室:
根据民革安徽省委转发的民革中央办公厅《建立关爱困难民革党员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精神要求,拟在民革党内按照保基本、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关爱困难民革党员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民革中央、民革省委工作要求,结合六安民革实际,经民革六安市委三届六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困难民革党员的关怀力度。
一、目标任务
弘扬民革党内互助优良传统,通过市委会发动、各支部积极参与,以关怀慰问、临时救助、一对一、多对一帮扶等形式,共同在党内建立健全关爱困难民革党员长效机制,给予困难党员组织关怀,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归属感,增强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会决定成立建立关爱困难民革党员长效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安义
常务副组长:赵丰才
副组长:汪海洋 蔡英祥
成员:王瑞 杨继红 刘飞 樊玲玲 徐家龙 徐忠厚 李斐 金俊红 王鹏飞 罗俊荣 袁丽 王静
市委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做好摸底统计工作
(一)摸清情况。以支部为主体,每年开展一次困难党员摸底统计工作,对本支部内困难党员进行调查统计,全面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致困原因、急需何种帮助等情况,遇特殊情况时应随时掌握并上报市委会。做到深入困难党员家中,详细了解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也可以深入困难党员的单位,通过走访座谈,进一步了解党员困难状况,与单位共商帮扶之策。
(二)建档立册。各支部要将调查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完善困难党员档案,为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
(三)提交报告。各支部在摸底统计基础上,就本支部困难党员数量、基本情况、本支部拟开展的帮扶措施、存在的困难和建议等,向市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四、具体工作内容
(一)各支部在确定困难党员后,要积极动员所在支部党员力量认真落实帮扶人和帮扶措施,明确帮扶项目、帮扶任务和帮扶目标。通过分类帮扶措施,共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帮助贫困、残疾、失独、孤寡、子女上学、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情况的困难党员落实政府相关帮扶政策,协助其纳入辖区民政部门等救助体系,帮扶符合条件的困难党员申请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社会保险等资格,争取政府、慈善组织、社会服务体系等助学、大病救助、保险等帮扶。
(三)开展分类施策帮扶。如,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因失业致困的党员,可以帮助其在当地企业特别是民革党员企业就业;对于高龄失能等情况的困难党员,可以以支部为单位发动爱心民革党员参与志愿活动。
(四)各支部在关爱困难党员活动中,要及时发现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重总结经验并宣传推介,促使形成关心和帮助困难党员的良好氛围。
(五)各支部、法律服务部、企业家联谊会将困难党员帮扶情况纳入年终工作总结内容上报市委会。
(六)各支部要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委会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七)将关爱困难党员作为优秀支部评选和示范支部创建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激发支部责任感、使命感。
(八)发挥企业家联谊会和法律援助服务部的平台作用。号召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活动。市委会和各支部负责同志可以带头结对帮扶。
(九)对于在落实相关政府政策和民革组织帮扶后仍特别困难的党员,确需民革中央支持的,经市委会上报省委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民革中央、中山博爱基金会春节慰问或临时救助对象。具体申报事项由各支部上报后,市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申报。
(十)市委会将困难党员帮扶情况纳入支部年度工作量化考核。
附件:《六安民革困难党员摸底表》
民革六安市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六安民革困难党员摸底表
所在支部: 时间:
姓名
性别
加入民革时间
家庭成员人数
户收入/年
户人均收入/年
致困原因
拟帮扶措施
说明:致困原因包括:1、收入较低:即人均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630元/人/月);2、失独老人:指独生子女户子女因故去世的;3、孤寡老人:无配偶、无子女、年纪超过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的人;4、空巢老人:子女离家无人照顾的老人;5、因残致贫:指国家规定的残疾种类,致生活困难,需注名伤残等级;6、因学致困:因经济原因,子女上学确有困难的;7、因病致困:指因重大疾病、多种慢性病致生活困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等情况;8、突发自然灾害致困:因受突发自然灾害,生活出现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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