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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其中,我市民革党员王芬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王芬是民革六安市直一支部委员,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自2017年加入民革以来,王芬立足于双岗建功,成绩突出。一方面抓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审判和服务职责,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审理做了大量工作,在日常办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和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等案件中,特别注重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另一方面,她积极参与民革组织活动,履行参政议政民主党派这一基本职能,多次撰写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情民意,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言献策。王芬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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